公司变更登记流程及需准备材料
1、公司名称变更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股东会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原公司印鉴;
2、公司住所变更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决议(董事会成员签字);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4)新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及原件、租赁房产提交租房协议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及原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3、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3)新增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须报经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4、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减少)变更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公司股东变更登记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原股东会关于变更股东、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变更后的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4)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与受让方签字盖章);
(5)新增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者自然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公司新股东会决议(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变更后的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公司股东或发起人改变姓名或企业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6、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决议(董事会成员签字,不设董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或公司股东会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决议(涉及章程修改和董事会成员或执行董事变更的一并做出决议;含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或执行董事,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3)公司法定代表人履历表(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7、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变更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3)新任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章等材料。